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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纠正:"食用油"新标准无关质量问题
国家食用油新标准实施已进入倒计时。
国家食用油新标准将于10月1日起实施。针对近来网上盛传旧标准食用油“大限将至” 的说法,有行业内人士明确指出,食用油新标准主要是体现在生产环节的分级标准与包装标注上,并非油品本身质量发生变化。
对于消费者来说,已经购买或正准备购买的“旧标准”食用油,只要其仍在保质期内,均可放心食用。
有关行业人士明确指出,此次国家推行强制性标准主要是出于规范行业生产和提高消费者知情权的考虑,并不是因为现有的食用油生产工艺或原料有问题。
据了解,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食用油新标准,规定了涉及花生油、大豆油、葵花籽油等8种食用植物油国家强制标准和5种加工方法标准,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明三项核心内容:
一、标明生产工艺是“压榨”还是“浸出”。
二、按品质将所有食用油分为一、二、三、四等四个等级(分别相当于原来的色拉油、高级烹调油、一级油、二级油),禁止只标注“烹调油”、“色拉油”作为等级。
三、原料中的大豆是转基因的必须说明。上述三项标准如不在产品外包装上标出,将被禁售。
新标准实施主要体现在贴标签这一环节,其最重要意义在于保障了消费者对某些行业敏感内容的知情权:消费者在购买食用油时,从包装上就可以直观看出产品是否使用了转基因物料、其原料原产地、制作工艺等重要内容。
对于行业来说,新国标还颠覆了长期以来我国食用油的习惯分级方法,明确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的四个分级方式,原来“烹调油”、“色拉油”等模糊级别概念从此退出历史舞台。
因此,在10月1日新标准实施前生产的食品油,只要是正规品牌和保质期内,市民仍可放心食用。
信息来源:hc360慧聪网食品工业行业频道 |